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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资格认证培训
发布时间:2008-8-28 15: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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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物流师(第22批)全国统一考试培训通知
联系电话:0731-5129049    4158430
 
(一)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经培训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考试培训对象:
物流、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在现代物流基础理论、管理手段、技术方法和作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使受训学员具备现代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符合《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物流师(二级)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2)专业知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国际货运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成本管理、国际物流、等内容。(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五)培训教程:《物流师基础》、《物流师》、《物流考试指南》等教材,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六)培训班别、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级 别
课时
培训费
教材费(代收)
考试费(代收)
物  流  师(二级)
80课时
880元/人
63元/人
440元/人
 
函授班
级  别
培训费
教材费(代收)
考试费(代收)
物  流  师(二级)
440元/人
63元/人
440元/人
论文指导费:100元/人直接交指导老师(自愿选择)。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已经取得三级资格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日白天。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湖南考试培训网(www.kspxw.net)具体安排。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0731-5129049    415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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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考试培训对象:
物流、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在现代物流基础理论、管理手段、技术方法和作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使受训学员具备现代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符合《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物流师(二级)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2)专业知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国际货运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成本管理、国际物流、等内容。(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五)培训教程:《物流师基础》、《物流师》、《物流考试指南》等教材,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六)培训班别、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级 别
课时
培训费
教材费(代收)
考试费(代收)
物  流  师(二级)
80课时
880元/人
63元/人
440元/人
 
函授班
级  别
培训费
教材费(代收)
考试费(代收)
物  流  师(二级)
440元/人
63元/人
440元/人
论文指导费:100元/人直接交指导老师(自愿选择)。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已经取得三级资格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日白天。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湖南考试培训网(www.kspxw.net)具体安排。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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